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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宅堡廢城,在蒼城圩北半里的地方,今仍叫堡村。
據(jù)說:明朝時期,開平這個地方,盜匪蜂起,到處搶掠民財。著名匪首有謝飛鐮、謝飛刀、何老貓等。他們集南、番、順等五縣匪人在倉步村(即今蒼城圩)一帶作案,鄉(xiāng)民苦不堪言。明嘉靖十三年(公元1534年),朝庭派參將帶兵到唐宅堡清匪,由于賊眾兵少,而且官兵都是北方人,不懂地方語言,故無法控制,遂至匪禍蔓延。
沙岡張啟煌(筱峰)要求在沙岡設縣,父老不肯,后在今鎮(zhèn)海地方設城,匪盜越發(fā)猖獗。一年,余御史(臺山人),嫁女去馬岡,途經倉步村時,被匪攔截,要送親人等每人擔泥三擔填坑,新娘亦不例外,以此取笑。后來家人回去稟告御史,御史怒不可歇:“這可了不得!”于是返京面呈皇上,要求派皇兵鎮(zhèn)壓,皇上批準。余御史領兵到來,見人就殺、見村就平,要殺平—百條村莊為止,當官兵殺到聯(lián)興“北村”時,官兵問叫什么村,村人答曰:“北村”;北方的官兵以為已殺了一百條村,故停止下來,以唐宅設堡鎮(zhèn)守。
嘉靖三十三年(公元1554年)肇慶通判呂天恩提議以唐宅堡砌城,置參將衙門、移高肇韶廣參將常駐。此議上參政王國禎,轉呈提督府,會同總兵上奏,由兵部復議,認為唐宅堡地方為廣(州)肇(慶)二府喉舌要沖,為了這地方長治久安,將唐宅堡舊址修筑城垣,創(chuàng)建衙門,并令肇韶廣參將鐘坤秀屯兵—千余名,有警時督調該堡官兵截殺賊匪。嘉靖三十九年(公元1560年)始實行筑城建衙,參將亦移駐。明萬歷元年(公元1573年)廢堡入開平屯。到清順治六年(公元1649年)建立開平縣時屯亦廢;這就是唐宅堡城建廢經過。